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号)精神,现就亚星游戏网2013年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人员,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包括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评审推荐工作,以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严禁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行政兼课教师必须按照自己从事专业和所授课程在相应的系部申报,不得跨系部申报。
学院人才派遣人员在由人事代理机构提供委托评审函之后,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只评审任职资格,不予以聘任。
学院正式聘请任教两年及以上、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的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参评教师系列职称。外聘兼职人员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自行聘任相应职务,不占学院指标限额。
二、评审标准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三、几个问题
1、关于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高等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要求,高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将专职辅导员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坚持辅导员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侧重考察工作实绩。《高校辅导员学刊》比照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2、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3、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4、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5、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代表作由申报者本人提供,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提供3篇,申报副高级职称提供2篇,申报中、初级职称不需要提供代表作。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先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检测工作由学院人事部门负责。
6、关于任职时间和业绩成果问题。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7、关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要按学院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2011年起执行),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考核结果必须与报省教育厅人事处、高教处备案的考核结果一致。
四、推荐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系部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要成立由系部党政领导、教授专家组成的评议推荐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体负责职评工作的系领导担任组长,要明确一名负责材料收集工作的秘书。
2、严格坚持标准。各有关部门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学历学位、“双师”资格、继续教育、社会实践、教学考核、科研评价、学术评鉴等方面,要严格按照教人〔2009〕2号和皖教人〔2010〕1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坚持统一标准,依据客观事实,做到一视同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
3、切实规范程序。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皖教人〔2010〕 1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坚持校内两级公示制度,各系部要对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果必须由负责职评工作的系部领导签字后,随申报材料一起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各系部在公示前必须由评议推荐小组审阅材料,提出是否向学院推荐的建议。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各系部不得向学院推荐。
学院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院组织人事处在校园网对申报高级的拟推荐人员和中初级的评审通过人员再次进行公示。
为了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欢迎广大教职员工本着对学院和申报人负责的态度,如对申请人的学历、资历、教学和科研业绩等有异议,应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绝不推荐上报。
4、严禁弄虚作假。各部门及申请人要高度重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实行材料审核负责制。要加强对申报人的教育和管理,申报人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5、规范材料报送。除《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各系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有关原始材料存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保管,评审过程中,若有必要,省教育厅将随时调阅。
申报材料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的顺序排列,院专家委员会初评通过后,组织人事处统一将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装订成册。
五、报送材料
1、《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申核、盖章后复印30份。
3、由各系部汇总的《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
4、《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代表作鉴定材料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院、学科和申报职务。
5、《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
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电子表格一份,请填好任现职年份,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填写。
7、其他申报材料。
六、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进行工作部署,各系部报送系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名单。召开申报人员和系部工作人员宣讲大会。
2、6月30日前,各教学系部完成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公示、汇总工作,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3、7月10日前,教务处、科研处完成对申报人的教学测评、所有参评论文的检索和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检测费用由申报人承担。
4、7月20日前,召开院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经公示后,确定高级职称推荐申报人选和中初级职称资格人员。
未尽事宜,可查阅安徽教育人事网http://ahjyrs.ahedu.gov.cn《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号)。各种表格均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 “下载专区”下载,表格既适用高校教师,也适用高校实验技术人员。
组织人事处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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