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电教楼4楼、5楼办公用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1469

  

院属各部门:
  为保障学生社团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院领导批示,将电教楼4楼、5楼统一安排为学生社团活动用房。请先前借用电教楼4楼、5楼用房的部门于2014年11月18日前腾空后自行搬离。
  特此通知!

院办  国资办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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